3月17日,柘城县法院少年庭适用圆桌审判的方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宋某某、邢某某、李某某盗窃一案。
庭审中,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围坐在一张圆桌旁,这种方式缓解了以往传统模式严肃紧张的审理气氛,从而有效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与抵触心理。法官与公诉人用温和的语气,更多的询问被告人内心真实的想法。通过法庭教育和心理疏导,深受感触的宋某某、邢某某、李某某泪流满面,主动向法庭、向亲人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接受教育,好好做人,用实际行动兑现自己的诺言。
为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与日常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力促失足少年迷途知返,良性回归社会,柘城县法院在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时,突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特点,促使了未成年犯悔过自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