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说,我们总是在相信与不相信之间挣扎。
在充满民意的信息化社会,舆论引导着的“民意”是不是就代表着公平,我信也不信。新方式的传媒引导着大众,极大的提升了民众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是对法律意义上公平的监督。但当传媒所引导的舆论脱离法律规定时,若无专业知识的支撑,很容易被舆论潮流所误导。当民意来袭,人们自信的认为“法不责众”,大多数人认为“民意”就是真理,给这个社会造成了“民意”即“公平”的错觉。
是的,我们相信公平正义,可遭遇不平等时就会怀疑。传统的观点认为“有理走遍天下”,多数当事人“固执”的坚持着自己经历的客观事实,却忽略了法官并不能参与其中,只能依照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确定一个类似的事实。法律所确定的事实不是客观事实的回放,是依靠证据链条串联起来的法律事实。当法律事实不能全面反映客观事实时,当事人会认为自己遭遇了不公正,会对法律产生怀疑。
学生时代的我认为,法院的审判台是最神圣的,因为只有它象征着公平,展现着正义。当法官敲响法槌,正义掷地有声的落下时,公平即走入人们的视线,这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初入法院,审判庭里熙熙攘攘,一个个当事人进进出出,哭声、骂声、叹息声,声声入耳。办公室里忙忙碌碌,一摞摞的案卷,一眼看去打字的、翻案卷宗材料的、电话通知当事人的,幕幕相似。
在民一庭,有这样一个案件。老人因车祸受伤,伤情严重无法下地,庭审结束后,办公室的哥哥把他抱到车上,老人固执了一辈子,可他说“只要是赵法官下的判决,判多少我认多少,绝不上诉”。那一刻,我信了,法律的正义也蕴含了法官的精神力量。当法官的人格魅力融入案件时,那种正义也能让当事人感受得到。
法律的正义之路在困难中前进,每一个法律人的内心深处,总是充满了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我们深知一个人的力量很小,但依旧期待着握住法槌,亲手敲响正义之声,让公平在自己手中释放出丝丝能量。法律的正义之路难免有挫折,但人总得相信点什么,譬如希望,譬如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