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企业转型、升级和部分企业的不理性经营,导致涉企纠纷不断增多。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对346件涉企纠纷进行调研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及对策。
特点:类型增多数量不断上升
2011年至2014年11月,虞城法院共受理涉企纠纷346件。从案件数量分析,房地产企业、民营企业及金融保险机构占多数,从案件类型看,涉及买卖合同、保险合同、合资开发纠纷等多个类型。
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28件,占37%;产品销售买卖合同纠纷76件,占22%;保险合同纠纷46件,占13.3%;企业融资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35件,占10.1%;公司设立引起的发起人责任纠纷12件,占3.5%;股东请求股权确认和股权转让纠纷8件,占2.3%;公司出借资质引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1件,占3.2%;破产清算案件3件,占0.8%;其他类型纠纷27件,占7.8%。
上述纠纷具有以下特点:
数量不断上升。2011年48件,2012年66件,2013年84件,2014年截至11月已受理148件(含原告人数超过百人的集团诉讼2件)。
新类型案件增加。由于公司法拓宽了司法介入公司运作的空间,公司设立的门槛降低,致使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且矛盾突出,审理难度增大。
原因:违背运作规律是主因
通过对346件涉企纠纷综合分析,虞城法院发现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明知合同违约任其发展的有136件;单方违约又拒绝赔偿的58件;签订合同不规范产生分歧的56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38件;部分履行义务的28件;随意出借资质的4件;其他情况26件。
近年来,房地产已经成为政府部门提高县域经济GDP指标的支柱产业。明知合同违约置之不理,最终引发诉讼的现象,在房地产企业表现得最为明显。
虞城法院分析发现,有16家原来并不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将大量资金投入房地产经营,放弃主业去投资副业,为企业带来巨大风险。由于这些企业不熟悉房地产行情,又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资金出现问题后导致工程停工,不能如期交房,纠纷不断。
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曾使一大批企业焕发了生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升级、转型中的遗留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等纷纷诉至法院。其原因主要是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经营的关系尚未理顺,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依法依规进行,内部的制度游离于法律框架之外,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既无法自行消化,又不能借助行政干预获得解决,最终只能对簿公堂。
政府部门缺乏对企业的正确引导,不能依法执行退出市场制度,也是纠纷发生的原因之一。
按照公司法规定,如公司出现营业期限届满、被工商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的,就应当解散公司,对公司进行清算,如经过清算资不抵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但调研中发现,很少有公司这样去做,而是任由公司自生自灭,其后果是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加重公司股东的责任,引发大量纠纷。
预防:依法规范经营是关键
通过分析上述涉企案件,虞城法院建议,企业要减少风险,避免产生纠纷,就要按照市场规则运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对法院来说,要发挥好审判职能延伸和社会管理职能,主动加强与企业集聚区管委会的沟通联络,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现问题共同分析应对。比如设立“产业集聚区巡回法庭”,让法官当好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虞城法院于2011年成立了“产业集聚区巡回法庭”,定期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由巡回法庭8名审判人员组成的“服务企业宣讲团”,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法律课堂、法律咨询和巡回审判,提高了企业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虞城法院建议,企业在经营中一定要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确保发生纠纷后能够固定证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针对房地产纠纷居高不下的现状,虞城法院建议,政府部门要严格房地产项目的审批并加大对违规建设“小产权房”的整治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调研中虞城法院发现,目前很多担保投资公司极不规范,他们游离于法律的边缘,一些企业在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采取企业联保的形式借款,不但利息高,而且贷款数额惊人,一旦其中的一家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或者经营状况出现危机,就会危及其他关联企业,造成连锁反应。目前这种融资方式在虞城的钢卷尺和面粉行业非常普遍,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出台治理措施。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12/08/content_91412.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