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睢县法院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抓住这一机遇解放思想,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的飞跃。
一是把学习实践活动贯彻于推进审判工作中。在民事审判中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对有条件的案件,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来处理,今年一季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8.2%;刑事审判工作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工作方针,对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二是把学习实践活动贯彻于规范司法行为中。对内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外认真对待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举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接受个案质询等方式接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建立干警廉政档案等制度来约束干警司法行为。
三是把学习实践活动贯彻于案件质量监督中。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对部门、个人分别建立执法档案,及时登记执法业绩和执法过错,把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审限管理,对各类案件审限实行跟踪监督预警机制,加大对案件审限的审查力度,防止出现超审限案件,提高案件审理速度。
四是把学习实践活动贯彻于转变审判作风、改善审判态度中。要求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贯彻“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怀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对当事人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地为当事人着想,依法公正办事,扎扎实实解决好每一起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把学习实践活动贯彻于司法为民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扩大和细化司法救助的范围和对象。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执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