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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四举措促进和谐立案

  发布时间:2009-07-17 09:05:02


        近年来,睢县法院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立案行为,促进和谐立案,提高了立案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认真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立案大厅公布“五个严禁”规定、处理办法及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向每名当事人发放相关规定,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使整个立案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实行审判流程及廉政监督,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最高院“十七条便民措施”,在立案大厅公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审判流程及廉政监督等相关规定,在当事人立案的同时向其发放审判流程及廉政监督卡,改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变事后监督为提前介入。

        三、规范公民代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实践中大量出现的冒充律师收取费用代理诉讼的黑律师、土律师,实行公民代理登记制度,在当事人立案的同时,让其填写公民代理登记表,告知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及相关规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实行法制宣传周期播放制度,在立案大厅摆放电视机,定期播放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制宣传栏目,提高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取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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