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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发放今年首例涉农民工案件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5-01-07 11:15:50



发放仪式现场


孙院长向农民工发放执行款

    1月7日9时许,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上,当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同占把2.9万元执行款发放到农民工代表赵海芝、刘俊备、刘俊魁手中,台下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这是进入2015年以来,该院首次向农民工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商丘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秋丽主持仪式,并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第六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情况。

    自去年11月底开展该活动以来,商丘两级法院都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由两级法院院长任组长、亲自抓,亲自督查督办。对已受理尚未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彻底全面排查,对已受理农民工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符合小额诉讼的欠薪案件,适用特别程序进行审理。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可成立小额速裁机构,专门负责小额诉讼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以最快的速度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同时,加大巡回办案和调解力度,办案法官到工地、厂矿等地现场开庭,就地办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农民工代表、律师代表、社会公众等旁听庭审、协助调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确保司法公正。

    自活动开展以来,商丘两级法院民事立案审理环节共排查出未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58件,审结260件,为626名农民工挽回损失1653.03万元;排查出进入执行环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24件,其中执结86件,为211位农民工讨薪358.48万元。如2014年12月10日,民权县法院为农民工送去执行款61万余元;12月12日,梁园区法院现场为16起涉农案件当事人集中发放执行款160万余元;12月12日,商丘中院为金某某等32名农民工讨薪11.3万元,该案从立案到判决仅用了8天时间。

    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案件,商丘两级法院从严把握,认真排查,与本辖区相关部门协查联动,按照“曝光一批、打击一批、移送一批”的办法,采用查封财产、罚款、拘留、媒体曝光等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在媒体开设欠薪案件“曝光台”,对赖账户现场曝光,敦促赖账户履行义务。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恶意欠薪者,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恶意欠薪者不但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而且受到刑罚的严厉制裁。12月16日上午,宁陵县法院在县城人流密集的建设西路大转盘,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被告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向农民工清偿工资义务,被当庭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该案件在宁陵当地产生了很大反响,在人民群众中留下了良好的口碑。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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