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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五抓好”促行政审判工作上台阶

  发布时间:2009-07-20 16:28:47


        夏邑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本着促进发展、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工作态度,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重点抓好五个方面,逐步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推进了行政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2起,审结50起,其中调解44起,协调撤诉率达88%。

        一是抓好行政案件自查。有行政对该院今年来的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然后交评查办评查,切实提高行政案件质量。

        二是抓好非诉执行案件审查。要求行政审判人员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义务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对利害关系重大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推行听证制度。摒弃放弃合法性审查职责而直接交付执行的做法,杜绝重大、明显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进入执行程序。

        三是抓好案件质量。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前提下,主管院长亲自抓案件质量,统一执法尺度,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时对审判中出现的疑难案件及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疑难问题研讨会、业务交流会等,澄清模糊认识,确保审判质量。

        四是抓好案件回访。要求法官在案件宣判后,针对重点个案要及时深入村、镇约见当事人询问意见或向基层村委等基层组织侧面了解案件裁判后的情况。通过回访,掌握判决履行情况和当事人的思想动态。

        五是抓好法律宣传。利用公开庭审活动扩大教育面,定期选择行政争议大、行政执法中存有问题、有一定教育意义和影响性的案件,组织相关执法机构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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