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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八项措施助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09-07-21 09:05:04


        睢阳区法院在新农村建设中,结合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要求所属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把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一心为民的实际行动,擦亮服务于人民的前沿窗口。研究制定八项措施,确保把人民法庭建设成法院形象的一道亮丽风景。

        一是成立了服务新农村建设领导组。院长为组长,分管民事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各人民法庭庭长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二是要求人们法庭当好辖区党委、政府的参谋,为辖区的重大工作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巡回办案制度。对“三农”案件,尽可能就地审理,扩大社会效果,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

        四是构建覆盖农村的人民调解员网络,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矛盾的能力。

        五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

        六是与辖区内企业建立联系关系,为他们的重大经营活动中提供法律服务,预防在经营中因不懂法律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七是结合实际案例没月为辖区内中小学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规范。

        八是与辖区党委、政府联合,随时为外出务工农民工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当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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