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管理规定》及省高院、本院有关规定,圆满完成了2015-2016年度本市两级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商丘中院于2015年1月19日在《商丘日报》刊登公告,明确入册机构范围、条件、评审程序等事项,详细内容在商丘市中级法院网进行公示。商丘中院评审小组依据规定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宽进、严管、便利诉讼的原则,严格按照先期公告、自愿申请、初步筛选、复审确定、上报备案等程序,认真组织专业机构名册的编制工作。在报名期限内,多家专业机构按照要求递交了报名材料。两级法院技术部门首先对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提交评审小组研究。评审小组对申请入册的专业机构,从资质等级、职业信誉、奖惩情况、注册资金、执业人员、办公场所等方面进行审,最终确定法医鉴定类11家、房地产评估类7家、土地评估4家、资产(价格)评估12家、工程造价7家、会计审计4家、工程质量鉴定2家为入册备选机构。并将编制好的机构名册及时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NSQZYHNCOURT.gov.cn)进行公告且报省院司法技术处备案。
备选机构的确定,为两级法院办理对外委托案件明确了备选机构范围,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