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商丘全市法院2014年度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召开,会议隆重表彰了全市法院在2014年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014年度工作,商丘两级法院硕果累累,全市法院22个集体和31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永城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梁园区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张倩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商丘中院被省法院表彰为优秀法院,民权县法院、虞城县法院、柘城县法院均进入省法院表彰的2014年度主要工作成绩优秀的30个基层法院行列。
商丘中院网络司法拍卖、行政审判异地管辖、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规范减刑假释办理、执行工作等多项工作被省法院通报表彰。在省法院组织的社会满意度调查中,商丘中院位居全省第三,商丘6个基层法院进入全省前三十名;在省委政法委组织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全市法院全部进入先进行列,其中商丘中院在全省中级法院中名列第二、宁陵县法院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