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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荣获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微一体”成效获肯定

  发布时间:2015-03-10 16:47:30


    2月6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在宁陵县委召开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被评为“2014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在宣传上的突出成绩受到了县委宣传部的充分肯定,称“三微一体”宣传媒介值得学习和推广。该院就“三微一体”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在会上作了题为“发挥新媒体优势,打造阳光司法”的发言。从新媒体的角度阐述了宁陵县法院以此平台为契机开展的便民司法服务、法制宣传及创新举措。

    宁陵县法院“三微一体”服务平台板块设置包括:宁陵法院微博、宁法阳光微信、宁法阳光微视。该平台自开通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大了人力、物力资源的投入,专门购置了平板电脑设备并指派专职人员及时维护、更新和管理。截至目前,共在“宁陵法院”官方微博发表博文1020条,拥有听众570余人;“宁法阳光”微信发布消息40余条;“宁法阳光”微视平台发表微视50余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宁陵县法院将对“宁法阳光”官方微信进行更深入开发利用,开设与群众互动便民栏目,推动形成功能相对齐全、职能相对明确的新媒体集群,并将充分运用三微公众平台通过微课堂在全体干警中开展网络学习和培训,拓展“宁法阳光”的使用率,进一步增强“三微一体”服务平台在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方面的作用。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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