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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周末立案、办案感动壮族老汉

  发布时间:2015-05-12 09:40:57



立案法官正在为韦老汉办理立案登记手续


看到法官牺牲星期天专门为自己立案,韦老汉的心情非常激动


立案手续办好后,民一庭法官接待韦老汉


承办法官来到派出所查询被告身份信息


法官到中国银行查询被告存款情况


法官到农业银行查询被告存款情况


法官到建设银行查询被告存款情况

    “我来到你们这里,打扰你们,我刚才流泪,是因为你们对我的关心,就像自己的家里人一样,我非常感动。感谢你们对我们外地人最大的支持,我这97万多元就是要不回来我也要感谢你们。”5月9日上午,星期六。在虞城县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63岁的壮族老汉韦杰英一边流泪一边夸赞法官。

    2014年1月23日,虞城县刘店乡的卢某、郑某向韦老汉购买木薯淀粉19367包,每包78元,总价款151.0626万元。二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后,下欠97.5万元经催要一直没有支付。

    5月8日,韦老汉风尘仆仆从广西赶来催要货款,结果连二人的人影都没有见上。向律师咨询,律师称需要缴纳4万元的代理费。举目无亲的韦老汉在大街过了一晚上。

    5月9日上午9点,韦老汉来到虞城法院准备立案。由于是周末,韦老汉抱着试一试的心情给值班法官打了电话。副院长葛福臣知道此事后,立即通知立案庭人员到岗,专门为韦老汉办理立案登记。老汉是外地人,只知道卢、郑二人的名字,身份信息不详。葛院长安排先立案,然后又通知民一庭的法官接待韦老汉。

    承办法官梁培勤了解情况后,一边安慰韦老汉不要着急,一边加班加点到派出所调取卢、郑二人的身份信息,并先后深入三家银行查询二被告的存款情况。看到法官为一个外地人如此忙碌,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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