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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市直机关查办案件第四协作区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5-05-27 09:10:09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深化“三转”,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成立商丘市市直机关查办案件第四协作区。5月22日上午,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商丘市市直机关查办案件第四协作区工作会议”。第四办案协作区的主要职能有:由市纪委交办的各成员单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申请办案协作区进行调查的其他党员干部重大复杂违法违纪案件、各成员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完成调查任务的科级党员干部重大复杂违纪违法案件或者下属机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第四办案协作区联络员由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员孟静宇同志担任。

    联系电话:0370-3667116,151*****。邮箱:sqsjws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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