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中,柘城县人民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过程中,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将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的同时,不断加大新形势下“两抢一盗”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诉讼调解工作,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把握好调解时机。在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阶段不停地捕捉调解结束附带民事诉讼的最佳时机,争取调解结案。
二是在调节过程中坚持以公正为核心。该院在“两抢一盗”案件调解工作中坚持公平正义原则,严格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摆正打击和保护之间的关系。对自愿认罪伏法、积极赔付损失的被告人,可以酌情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不想受法律惩罚、不愿赔偿的被告人,采用攻心战术进行说服教育,首先让被告人认罪,其次取消以赔代刑的念头,再次杜绝受害人过高和不合理的赔偿要求,以公正促进和解。
三是采取保全措施,促进调解工作。为杜绝“两抢一盗”案件刑赔民判决的执行难问题,防止出现信访、申诉等不和谐因素,该院按照《民诉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适时向被告人送达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对财产及时查封和扣押,以便受害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能够在物质赔偿上得到保障,并为调解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