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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征文活动中获奖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6-03 17:01:34


    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法院学习贯彻《关于适用的解释》征文活动中,我市法院喜获丰收,共获得8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获奖层次和获奖人数均居全省前列。

    一等奖:

    1、《立案登记制度背景下民事恶意诉讼之防范》

    作者:陈建国    单位:商丘中院

    2、《被“遗忘”的原告: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作者:宋国强    单位:睢阳区法院

    二等奖

    1、《论逾期举证产生的必要费用请求权之保护》

    作者:刘宁      单位:夏邑县法院

    2、《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判实务探析》

    作者:焦文彦    单位:民权法院

    三等奖

    1、《改革再审程序、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为视角》

    作者:谢劳动    单位:商丘中院

    2、《突破与平衡:立案登记制背景下如何尊重诉权与防范滥诉》

    作者:袁功景  崔召选    单位:商丘中院

    3、《立案登记制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王建华    单位:梁园区法院

    4、《限制下的保护: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要点分析》

    作者:焦  文    单位:宁陵县法院

    此外,中院王峰同志和崔召选同志共同撰写的《为民务实清廉时代内涵之探析》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组织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优秀调研报告评选中获得一等奖,为全市法院争得了荣誉。

    以上荣誉的取得是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中院党组部署,狠抓学习型法院建设、不断提高法官整体素质的缩影。希望获奖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未获奖的同志不气不馁、继续努力,你们积极参与、不懈努力的宝贵精神值得充分肯定和发扬。希望全市法院更多的干警积极参与到各类调研和学术讨论活动中去,在创建五型法院、争创一流业绩中奉献才智、展现才华、实现价值。希望全市两级法院以此为契机,坚定信念、同心同德、乘胜前进,努力在全省法院第十一届和全国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上再创佳绩。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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