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讯(首席记者 吴倩 记者 井春冉 通讯员 范书伟)日前,省法院同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要求从6个方面推进我省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相互配合,省法院和省司法厅建立了改革试点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试点地区人民法院和司法厅(局)工作衔接机制。二是建立起当地党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内司委及公安、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努力协调相关部门形成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合力。三是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退出等日常管理机制,树立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力。四是各试点人民法院、司法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的经费保障机制。五是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凝聚改革共识,争取各方面支持,营造全民积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六是建立试点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促进各试点人民法院、司法局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探索成功经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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