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防止出现案件脱管和长期不结的情况发生,根据省法院通知要求,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商丘市两级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体外循环案件进行集中清理。
近年来,商丘中院坚持1年半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季报制度,自今年以来,商丘中院组织人员对已纳入台账的未结体外循环案件和新排查的未录入法院综合管理系统的未结诉讼案件进行登记造册并补充台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定办案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包案领导”的“四定”要求,提高体外循环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结案率。
商丘中院党组十分重视该项工作,专门制定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清理范围、方法步骤。党组书记、院长孙同占亲自督办,对全市两级法院排查出的85件长期未结体外循环诉讼案件逐案听取办案人、包案院领导汇报,共同研究制定方案,探讨解决办法,对能尽快结案的,责成办案人员尽快结案,对一时难以结案的,由办案人员、包案领导签订责任书,限时结案,审管办定期检查、督办、通报。
目前,该体外循环案件已成功结案20件,其他未结案件有望在期限内办结,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较上季度下降了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