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通过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拓展执行方法,加强案件执行力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睢阳区法院找准案件执行难的两个病因,即一个外部原因,执法的社会环境问题,一个内部原因,即法院本身存在的问题。除努力争取执法环境的改善外,法院自身还需首先解决“内因”问题,只要练好了内功,强化了法院本身的执行力度,“执行难”的问题才会有效改善。
一是加强教育,增强干警法制观念、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让执行人员的辛勤劳动有所回报,解决“不愿执行”的问题。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调整充实人员,解决“不能执行”的问题。
三是增强保护措施,探索执行办法,解决“不敢执行”的问题。
四是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的配合,为执行工作创造条件。审判环节就要加大对资金财产保全的力度,为执行奠定基础;继续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在诉讼中履行,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环节的案件数量或通过调解,缓解双方对立情绪,为执行创造条件。
五是在收取执行费和实支费用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算,并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减少误会,增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