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朱立起等64人减刑案件的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30 11:18: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本院将于2015年11月3日在河南省商丘市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朱利起等64人罪犯减刑一案,特此公告。如对提请罪犯减刑开庭审理情况有投诉意见,可于公告期间向本院反馈。意见反馈方式为:(一)直接跟帖回复并留下联系方式(为保护投诉人隐私,投诉意见及联系方式仅在后台显示);(二)将书面投诉意见在开庭审理前投寄到本院(地址: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邮编476100)。
商丘市中院审监庭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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