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去拘留所,我知道错了,我这就让家人把钱送来”10月29日19点,被执行人王某与民权县执行干警僵持了将近11个小时,终于决定不再“任性”,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返还彩礼款20000元,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王某返还给原告李某彩礼款29000元。因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生效的义务,李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外出打工,故意躲避,干警多次上门执行均未果。10月28日得知被执行人已回家中,29日7时许,该院组织10余名干警对此案进行集中执行,并成功将被执行人带到法院。从9时开始,执行干警轮流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态度蛮横,不停劝说,直至17时仍毫无进展。为此,法院依法作出对其拘留15日决定。被执行人见到决定书,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脸上露出了怯意。执行干警见状,又告诉其不履行义务将可能触犯刑法。被执行人慌了神主动提出与申请人沟通,到了19时,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给付了申请人彩礼款20000元,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