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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冲动打砸歌厅 小伙寻衅滋事领刑

  发布时间:2015-11-10 08:32:28


    现代社会的年轻人,做事情易冲动,不能冷静的处理问题。只因表弟与人打架受委屈,就滋生报复念头,对 KTV内物品进行打砸。近日,民权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管制一年。

    1月23日晚11时许,被告人杜某某因其表弟金某某在民权县“国会”KTV唱歌时与人打架之事,为了让“国会”KTV的工作人员交出打金某某的人,对“国会”KTV大厅内的一台台灯、两台电脑显示器、一台针孔打印机、一部电话机、一台点钞机、一个键盘进行打砸,被砸毁的物品经价格鉴定,总价值为21350元。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任意损毁他人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被告人有前科,应当从重处罚,但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能够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被告人亦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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