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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和谐调解 案结情未了

  发布时间:2015-11-15 09:37:58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这么快为我们拿到了赔偿款,你们的恩情报不完啊”。这是11月10日下午,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官通过重重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时对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干警说的话。

    王某、李某诉杨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共计156000元,11月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根据被执行人的情况,认真查看卷宗材料,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在一系列充分的准备后,11月10日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前来法院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情理到法理,认真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加强双方法律意识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让杨某体谅受害人迫切希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同时也让王某、李某感受被执行人的难处及实际情况。最终杨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给对方带来的损害,王某、李某也感受到杨某的不易,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案件在一星期之内和解结案,真正做到了和谐执行。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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