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年末,家家户户都在期盼着新的一年的到来,但总有一些人为回家过年而忧愁,他们就是生活在城市底层,每天用辛勤劳动为城市发展付出了巨大心血和汗水的农民工,他们为城市的美化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这些城市的“美容师”们,却常常要为自己的血汗钱而“发愁”。
11月12日,睢阳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即将迎来的农民工讨薪“风潮”起了积极带头作用。
被告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份承包了建筑工程后,把该工程转包给了被告刘某某,被告刘某某又把该工程的劳务部分承包给了原告王某某。原告王某某已经按照要求将自己承担的劳务全部完工一年有余,经过核算,被告刘某某欠原告王某某工资款586000元,但拒不支付。
接到案件后,睢阳区法院民一庭的法官秉着优先立案、优先审理的原则,第一时间找当事人了解案情。据了解,原告王某某此前已经东拼西凑,动用一切关系从亲属、好友那里凑出一些工钱付予农民工,但这也是杯水车薪。由于寄给被告刘某某的传票一次次地被退回,被告现居地又不稳定,两个月的时间内,民一庭法官不顾恶劣的天气三番五次采取蹲点踩点的方式,稍有线索就去追寻被告,被告前边跑法官们后边便追,在多次“猫抓老鼠”地追寻下,被告刘某某终“现原形”。民一庭法官多次给原被告
调解、做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15年12月15日前支付原告劳务费586000元钱。
案件调解后,原告王某某表示农民工讨薪路既艰辛又艰苦,特别是不懂得请求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如果不是法官们倾尽心思、实事求是地执法为民、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案件不会短时间内调解成功。此次案件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农民工讨薪难、信访难等问题,在一定层次上也让农民工面对讨薪问题,敢于站出来以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受侵犯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