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认真研究分析上半年调解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明确工作目标,坚持在认识、领导、方法、机制、管理上实施五个到位,取得可喜成效,7月份全庭审结民事二审案件78件,调解撤诉56件,调撤率达到72%,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认识到位。将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庭长坚持在每周五的例会上进行思想教育和再动员,以好的传统引导人、好的事例教育人、好的经验启发人、好的成效激励人,在全庭形成比调解、论调解、多调解的良好工作氛围。让全庭人员深刻认识到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同时要求大家在开展调解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在调解形式上求创新,在调解方式、方法上求突破。
二是领导到位。全庭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主管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及审判长始终做到“三个带头”,即带头把好调解关、带头指导调解、带头调解案件。庭长、主管副院长在签发文书时,认真把关,对于有调解可能的案件,法律文书暂缓签发,听取承办人和审判长汇报案件情况后,亲自参与制定调解方案,力争把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凡遇疑难复杂案件,主管副院长及庭长带头参与调解,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协调,为全庭人员做出表率,同时对调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适时进行点拨和指导,传授调解经验和方法,促进案件的顺利调解。
三是方法到位。坚持做到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全面调解,不断创新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对于有调解基础的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实行电话调解、面对面调解、背对背调解等方法,充分把庭前调解、庭内调解、庭外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行“四、五、六”调解法,即抓住“四个阶段”,做到庭前准备不忘调解,庭审环节着重调解,休庭期间坚持调解,庭审结束不放弃调解;利用“五种渠道”--利用诉讼代理人促进调解,利用近亲属迂回调解,利用说情者帮助调解,利用利害关系者侧面调解,利用社会力量协助调解;运用“六种手段”---主管院长亲参与,疑难案件共合作,外部力量齐借助,情绪激动冷处理,耐心释法巧疏导,遇到阻力换人调。每一个案件都穷尽各种调解手段,不放过一个可能调解的案件。
四是机制到位。坚持调解工作多管齐下,庭内成立助调小组,由调解能手组成,庭长担任组长,全面指导、帮助全庭的调解工作。要求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案件可直接调解。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报庭长备案后,指派助调小组协助承办人切实做好调解工作,必要时庭长、主管院长带队出面调解。深入开展巡回调解,坚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的工作思路,多层面搭建工作平台,坚持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整合三大力量,一是整合乡村干部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基层工作经验,确保涉农案件的顺利解决;二是整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力量,对涉及农民工雇员伤害、邻里纠纷等案件,充分发挥他们的群众威信,促使当事人积极履行义务;三是整合当事人近亲属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亲情优势,对涉及婚姻家庭类的纠纷及时进行调解。
五是管理到位。全庭从岗位目标入手,分解量化审判考核指标,每月对每个审判人员的的结案数、调撤数、调撤率统计公布,逐月讲评,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推行统一分配案件、庭前调解、排期开庭、全程监督、卷宗归档、上网统计的“六个统一”运作和管理模式,促进案件的快速审理、及时调解,加强对案件调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