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麻将本是一件休闲娱乐运动项目。在农村,农闲时喝喝酒,打打牌是常事,而被告人刘某乙与被害人程和平等人在打牌休闲时,却因琐事产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在场的刘某甲也顺势在被害人脸部打了一拳,将被害人致伤。9月17日,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因犯故伤害罪,被民权县人民法院各判处管制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乙与被害人程和平等人在本村村民申七家打牌时发生纠纷,被告人刘某乙与被害人程和平进行厮打,在场的被告人刘某甲也在被害人脸部打了一拳,后三人被劝开各自回家。途中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再次对被害人殴打,将被害人致伤。经鉴定,被害人程和平的鼻部、颌部之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民权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甲、刘某乙认罪态度较好,能够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