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权县人民法院更新司法理念,采取三项措施指导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有效保护了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工作。以2015年度民权县行政执法证换发暨法制工作培训会为契机,在9 月份由民权县法院行政庭庭长焦文彦为与会的2千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授课。 授课内容以《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为主题,结合两年来的行政审判实践,从行政案件的类型及主要特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高的原因分析、人民法院对于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标准及审查内容、解决行政争议的建议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并将行政执法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穿插其中,针对具体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分析。
二、通过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严格审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把程序关。依法对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的主体资格、权限范围、事实根据、法律及规范性文件依据、时效性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于程序有瑕疵的案件,不予立案,待其程序完善后,再行立案审查。 二是严把证据关。对申请执行时提交的形式要件进行初步审查后,对案件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进行实质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与行政相对人见面,到现场勘查,详细调查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及行政相对人的履行能力,以决定是否执行。三是严把公正关。及时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于申请执行的案件,要认真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讲解有关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及时告知其有关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总结分析,采取召开由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和主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的形式,就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反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加强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向被告方行政机关发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案件的开庭审理,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有进一步的深入了解,有效促进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完善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