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商丘中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彭灵侠与审委会委员周德芳、少年庭副庭长阮传科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尹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彭灵侠担任审判长。
由于被告人在永城市看守所关押,为缩短被告人提审路程,彭灵侠一行赶赴永城市法院开庭审理。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员宋国强、刘占领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尹某某因恋爱关系与其女友冯某某发生矛盾,6月30日上午10时30分许,尹某某到永城市东城区被害人张某某(冯某某小姨)家中寻找其女友冯某某时与张某某发生争执,尹某某遂抽出随时携带的不锈钢刀朝张某某颈、胸部连续砍杀,致使张某某当场死亡。案发后,尹某某拨打110电话投案。
庭审现场充分尊重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利,被告辩护人与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针对被告人是否系故意杀人、是否构成自首情节等问题进行了质证辩论。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经合议庭评议后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再择期宣判。
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朋友等30余人进行了现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