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民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宝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新闻媒体、农民工代表等3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2014年以来,被告人郭某在民权县某建筑工地承包水电安装工程,被告人召集张某某、刘某等15名务工人员进行施工。施工期间,被告人郭某陆续从工程项目部领取593600元的工程款,被告人只将其中的170000元用于发放工人工资,下欠工人工资211450元。2015年5月18日,民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被告人郭某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被告人收到该指令书后仍不支付。民权县公安局于6月24日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7月2日,被告人郭某亲属将所欠工资结清,被告人郭某投案自首。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倾听控辩双方意见,严格审查刑事证据,以娴熟的庭审技巧驾驭庭审。被告人郭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诚恳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忏悔,且其亲属在庭前已经积极筹款,将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该院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用“四快三优先”、“两免”工作机制,与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制度,与公安局、房管局等部门之间构建“点对点”“总对总”的网络查控系统,协调联动共同构建进城务工人员讨薪诉讼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广大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