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8月10日,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加强对“两抢一盗”的打击力度,从重从快审结了一起团伙飞车抢劫案,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4月至2008/年9月期间,被告人杨某、田某、杨某、郑某分别伙同他人在梁园区、虞城县驾摩托车持刀、木棍、弹弓等打烂被害人的车门玻璃和挡风玻璃,实施抢劫;又以单身女性为飞车抢夺的目标,实施抢夺、抢劫作案10余次,共价值人民币83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田某、杨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性质恶劣。系共同犯罪,且社会危害较大。其中被告人杨某、田某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从重判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