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两起涉黑案件
作者:宁陵县人民法院 卢炳霖 发布时间:2015-12-18 16:44:17
12月16日、17日,宁陵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洪林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了两起涉嫌盲人群体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百余名群众现场参与旁听。
经过两天的审理,宁陵县法院依法对乔某、马某等19名被告人涉嫌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多种罪名进行了公开审理。由于案情较为复杂,两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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