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6-01-11 09:50:38
本院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河南省豫东监狱公开审理徐 勇、李 辉、徐永峰、孙永军、郑建国、牛永胜、郭大强、杨松松、张亮亮、李党磊、韩青海、陈 陈、赵保证、吴孝永、屈景明、李卫存罪犯减刑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6年1月11日张贴河南省豫东监狱三监区。
书记员:张良涛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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