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6-01-11 09:51:37
本院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河南省豫东监狱公开审理袁 伟、吕道新、蔡解放、李 涛、郭雪岭、杜 辉、郭小强、赵旭庆、陈鹏升、丘长委、吴学真、王新周、陈余粮、张建朋、王新华、张银山、张正星、乔东东、李秋红罪犯减刑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6年1月11日张贴河南省豫东监狱四监区。
书记员:张良涛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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