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6-01-11 09:56:48
本院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河南省豫东监狱公开审理岳伟新、李冬冬、刘世平、高 鑫、吕国良、穆允武、董春来、刘天光罪犯减刑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6年1月11日张贴河南省豫东监狱九监区。
书记员:张良涛
责任编辑:李 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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