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刚半年,女友就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男友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女友返还订婚彩礼。3月17日,在虞城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两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原告蒋某与被告李某于2014年11月经人介绍相识并订婚,订婚礼金为20000元现金、价值3281元的金戒指一枚、价值1299元的手机一部,后蒋某与李某双方一直以男女朋友的名义在深圳打工,两个生活在一起的年轻人,双方的缺点向对方暴露无遗,加上性格上的差异,矛盾日益显现。2015年5月10日,李某以回家探亲为由,从此一去不返,杳无音讯,本人的电话也打不通,给其家人打电话,说没有见到李某。无奈之下,原告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多次释法析理地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及父母自愿达成协议:李某自愿返还蒋某彩礼款15000元及价值3281元的金戒指一枚,原、被告其他无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