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睢阳区法院在走访企业活动中,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司法为民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一是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从投资领域、土地政策、税费减免、金融服务、债权债务引起的诉讼等各个方面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运用行政审判手段,依法规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同时落实好业务庭与院领导和企业的对话制度、执法监督制度的实施,依法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协调维护好企业周边环境。严厉惩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并帮助企业解决在供水、供电、供热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困难。四是帮助企业协调新开工项目的审批、注册和筹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