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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酣睡轿中 交警喊叫不醒

  发布时间:2016-06-17 16:14:59


    商丘市睢阳区一司机,倒车时撞到路边的车,不但不报警求助,竟然熄火停车,在车内呼呼大睡起来,真让人啼笑皆非,原来,昏睡的驾驶员是“喝高”了,最终,被路人发现报了警。5月28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被告人徐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5年12月10日23时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新城分局民警先后接到110指挥中心通知,在商丘市商字转盘西侧几百米处有人涉嫌酒驾。出勤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南京路蔡河桥西侧向北20米处有一白色轿车尾部与一辆马自达轿车相撞,驾驶员在车内沉睡,民警敲车门不见应答,为防意外,出勤民警强行将车门打开,将驾驶人带出车外。当时,驾驶员意识模糊,酒味浓重,便将驾驶员强制带到事故大队接受处理。后经检测,被告人徐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66mg/100ml。2015年12月11日徐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商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徐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征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判处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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