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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取环致重伤 积极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09-04-22 17:02:38


        案情:本无医生资格,却在其丈夫开办的诊所内非法行医致他人重伤。被告人赵某在未取得医生资格证的情况下,在其丈夫张某开办的诊所内擅自为李某做摘取避孕环手术,导致李某肠管及子宫多处穿孔,后转其它医院抢救并施行肠管修补和子宫切除手术。经司法技术鉴定,李某身体伤害已构成重伤。另查明,被告人的丈夫张某在民事赔偿上已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补助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8000元(不含已支付的医疗费)。

        说法:被告人赵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做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造成他人重伤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已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鉴于被告人赵某能够积极对被害人抢救治疗,认罪态度较好,其家人又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赵某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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