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全市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6-07-28 14:27:34



会议现场


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同占作重要讲话

    7月27日下午,商丘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同占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新民主持。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海林宣读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并就涉环境资源非诉执行案件提出要求;党组副书记袁功景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受案范围,并就涉环境资源案件立案提出要求;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孝勇宣读了中院2016年第16次党组会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林运升就严肃处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干警违法违纪情况提出要求;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新民就从重、从快、从严审理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提出要求。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孙同占院长明确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法院一定要主动融入,主动参与,积极作为,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强化措施,迅速行动,做到“三快一打击”。快速立案,对起诉到法院的环境资源案件,尽快立案,迅速移交;快速审理,法律规定6个月内审结的,要尽量在1个月内审结,法律规定3个月内审结的,要尽量在20天内审结;快速执行,积极采取执行措施,穷尽一切执行手段,迅速将案件执结;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从快、从严、从重)。三是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环境资源审判出了问题,庭长、法官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承担分管责任,院长负总责,纪检承担监督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严肃追责,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明确宣传纪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宣传原则上由中院宣教处统一负责,统一宣传,基层法院经中院批准也可自行发布;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工作方式方法等;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微视、手机报等新媒体传播途径,广泛宣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营造环境资源保护氛围。五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中院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的环境资源审判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基层法院也要及时成立环境资源审判的领导及其办事机构;实行环境资源审判联系人制度、日报告制度,并不断探索和建立更多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李 森    


关闭窗口

网站纠错电话:0370-2209415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