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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十项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09-04-22 17:04:48


        一、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服务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

        二、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公正廉洁,慎行善良,勤勉敬业,注重仪表.

        三、加强调解疏导,告知诉讼风险,引导依法行使诉权,化解矛盾纠纷.

        四、增强服务意识,落实便民措施,热情接待,文明礼貌,答疑解惑,优化环境.

        五、严格遵守立案审查期限,公开公正审查立案,着力解决诉讼难.

        六、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巡回办案,公正高效办理"三农"案件和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对确有困难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

        七、对执行案件做到"四查一告知"(查询被执行人在车管、房管、工商、金融部门的财产,告知申请执行人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实行先执行后收费,穷尽执行手段解决执行难.

        八、对各类案件依法实行"五公开"(公开立案程序,公开庭审过程,公开进行宣判,公开执行程序,公开听证程序).做好诉前调解,判前释法,判中叙理,判后答疑,赢得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支持.

        九、按照"人要回来、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标准,坚持院长亲自带头办案,切实解决信访问题.

        十、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强化内外监督,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投诉电话:0370-22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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