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睢阳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卢某某在寥寥数日内从申请被执行人处要回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欠款12500元。
原告卢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有生意上的往来,被告拉原告的淀粉经结算后还下欠原告12500元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偿还,原告无奈诉至睢阳区法院,后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卢某某12500元。由于被告王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义务,卢某某隧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而此时正值睢阳区法院执行局向“执行难”宣战,推行“一五一”分段执行的实施阶段,由朱俊峰、顾之林组成的“预执行小组”在得到任务、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第一时间至银行查问申请被执行人王某某的银行账户,发现里面有足够的现金可以偿还给申请执行人,当时便决定冻结其银行账户,直接拨款12500元至法院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当告知申请执行人卢某某这一好消息时,卢某某表示自己都吃了一惊,不禁感慨道:“原来通过法院催要欠款这么迅速,刚递交执行申请书才没几天钱就要回来了,法院的办事效率真是又快又高啊!”
据了解,睢阳区法院为规范执行行为,堵塞执行漏洞,提高执行效率,今年6月以来创新执行模式,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方法,设立“一科”、“五小组”、“一庭”等执行流程,推行“流水线”分段执行,寥寥数月便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