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凌晨5时,多数人还在熟睡,三辆警车闪着警灯从虞城县人民法院呼啸而出……在执行局副局长赵海亮的带领下,12名执行干警乘坐警车,直奔“集中执行风暴”的第一站——虞城县稍岗乡范庄村被执行人范某家中。
2014年9月贾某向原告虞城通商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借款100万元,范某是担保人,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3.2%。还款期限过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脱。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给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2016年4月26日,虞城县法院判决被告付给原告本金及利息,范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为担保人的范某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虞城县法院在开展以打击“老赖”为主要目的“集中执行风暴”活动中,决定对躲避执行的担保人范某实施司法拘留。5点45分,正在被窝睡觉的范某被执行法官逮了个正着。
6点25分,执行干警又驱车来到2015年11月以来长期躲避法院执行的稍岗乡南庄,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林某实施拘留。2014年7月10日,林某与中行虞城支行签定个人贷款合同,向原告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为7.5175%,但被告没有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原告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借款人及担保人给付本金及利息。被告没有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林某长期规避执行。8月16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林某在家。6点40分,执行干警依法将林某拘留。
7点10分,执行干警又来到张集乡林堂村被执行人史某家中,将正在睡觉的史某逮个正着。7点40分执行干警又赶往稍岗乡黑刘村,查扣另一个被执行人的大众迈腾轿车一辆并开回法院暂扣。随后,执法干警又赶往商丘,将被商丘市公安局东方分局抓获的被执行人霍某带回法院。从凌晨5点一直奔波到下午2点。截至下午4点30分,被拘留的两位当事人共筹集款项9万余元,全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虞城县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开展了一系列的执行活动。该院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大胆创新、攻坚克难,大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清理了大量执行积案,解决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今年截至7月31日,已执结案件747件,执行标的3532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