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中纪委《若干规定》和实际工作中采取五项措施,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强调领导廉政责任。明确规定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部门干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庭长就地停职等候处理,分管院长向全院做检查;部门出现廉政违纪行为的,取消部门及负责人评先资格。
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廉洁司法意识,廉政工作逢会必讲,正反面典型结合,定期组织重点部门和岗位人员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三是建立有效的廉政工作机制,做到“三延伸”。即向一线延伸,监察室每季度深入各支部一次,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廉政教育;向重点岗位延伸,在执行、审判、财务等重点部门选出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向重点工程延伸,选派政治坚定、精通财务的中层干部参加基建项目领导组,专门监督基建招标及款项调拨。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建立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诉讼费减免缓审批制度;规范执行款的收取、保管和发放,严防截留;规范评估拍卖和破产清算等环节的运行,杜绝暗箱操作。
五是以人为本,关心干警,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保障并努力提高干警福利待遇,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增强全院凝聚力和职业荣誉感,引导干警摒弃不良行为和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