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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八项承诺”弘正气、树新风

  发布时间:2009-08-27 11:13:23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着力解决法院干警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公开向社会做出“八项”承诺。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审判,服务大局,坚决执行上级的各种决定,自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坚决执行“禁酒令”规定。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执行“禁酒令”规定,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畅通群众检举违反“禁酒令”行为的渠道,切实树立起人民法院和法官公正、高效、为民、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是遵守职业操守,强化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利用审判权、执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行为,不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泄露国家和审判工作秘密。

        四是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凡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作风粗暴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热心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其他诉求,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五是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责任心。不得贻误工作,不得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凡造成工作重大损失或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是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外收取当事人费用。

        七是不准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

        八是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参与赌博活动,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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