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距离中秋佳节还有两天。梁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涉及彝族农民工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使家在云南临沧的青年李某顺利拿到赔偿款回家过中秋节。
李某是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某镇的彝族农民工,2014年9月开始,到商丘市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窑厂从事切砖坯的工作。2014年10月9日早晨6点左右,李某在利用切砖坯机器切砖坯时,切砖坯机器上的钢丝突然断裂,扎进左眼。先被送到了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伤情严重,后转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了相关医疗费。李某的伤情经商丘京九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八级伤残。
在索要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时,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纠纷,2016年5月5日李某将包工头周某、带工人李某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李某出来打工至今已经近两年时间,由于受伤、治疗、索要赔偿、打官司,期间一直没有回过家。中秋佳节再次来临之际,思乡之情让他心急如焚,但其他当事人起初并不太配合审理。法官耐心细致做工作,把4方当事人组织起来进行调解,终于在中秋节前达成协议,由厂方一次性赔偿2.5万元,其他两名被告各赔偿2万,案件成功调解并于当天履行完毕。
为感谢法官的耐心工作,李某多次表示要给法官送锦旗,都被婉言谢绝。法官还真诚地劝解李某,离开家乡快两年了,眼看中秋节将至,快点回家团圆去吧。当天中午,李某踏上了返回云南的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