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两次往我家院子里扔钱,总共扔了5300元”,村民李某对民警说。听了这个大家是不是觉得,谁会那么傻,拿着那么多钱往别人家扔,确实没有那么傻的人,原来是贾某先偷了邻居李某的钱,得知对方报警后,又悄悄的把钱通过这种方式还了回去。近日,睢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贾某罚金2000元。
2015年6月3日10时许,被告人贾某看到邻居李某家没人,就从两家连着的西墙翻过去,在堂屋西墙一个桌子的抽屉里翻出5500元钱装兜里回家了,由于当天李某报警,公安局的人采集了村里很多人的指纹,贾某自己害怕,后分两次将盗窃李某的钱隔墙扔到李某家里,并于2016年3月5日到商丘市公安局宋集派出所投案。经法院核实,双方已达成了调解协议,因贾某已将5500元全部还给了李某家,在邻居张某的调解下,由于双方是邻居,李某家不再追究贾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贾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将盗窃赃款退还给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