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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中院发布2015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10起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9-29 16:33:12



    9月29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并再次发布10起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商丘中院发布会由该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副主任闫文超主持。该院行政庭庭长董儒坤通报了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的有关情况,副庭长何彬发布了10起典型案例。该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彭灵侠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市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据了解,为真实反映全市行政案件审判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从今年1月份开始,商丘中院就着手对全市法院2015年行政案件审理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结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由该院行政庭起草,该院相关部门反复研讨、修改,并多次与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府法制办、商丘师范学院、市委党校的专家教授座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最后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制作了《2015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报告分为行政案件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建议等四个部分。

    报告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努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行依法监督,有力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135件,同比增长93.36%,审结1034件,结案率91.10%;受理二审行政案件250件,同比增长15.74%,审结248件,结案率99.20%;受理非诉执行案件639件,同比降低21.40%。

    报告指出,2015年,商丘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严格执法,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但在行政审判实践中,也发现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证据意识不强、漠视程序价值、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滥用和超越职权、行政不作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低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就如何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出了建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发挥监管服务职能;重视出庭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拓宽行政争议化解渠道,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建立依法行政的考核体系,落实违法追责制度。

    会议还发布了全市法院审理的10起行政案件典型案例,这是继今年5月份该院发布10起行政案件典型案例之后,再次发布的10起典型案例。这10起案例分别是:马某某诉虞城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郭某某要求确认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拆除房屋行为违法案、王某某诉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违法案、韩某某诉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案、路桥华祥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诉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何某某请求撤销夏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决定案、苏某某诉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刘某某诉虞城县人民政府房屋登记案、亚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永城市工伤保险中心不予支付工亡保险待遇通知案、张某某诉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案。

    就记者提出的行政审判有关问题,彭灵侠分别作了回答。

责任编辑:王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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