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睢阳区法院采取七项措施,确保“禁酒令”的执行不留肓区和死角。
一是举办“禁酒令”签名活动。组织全院干警举行“禁酒令”签名仪式并将签名布幅悬挂在办公楼大厅,为“禁酒令”的执行发挥警示作用。
二是发放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告知牌”,并将严禁工作日饮酒的主要内容印刷在“告知牌”上,干警人手一牌,上班时置于办公室显要位置,中午下班后随身携带。
三是将“禁酒令”的执行情况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中,每天下午上班时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对违反“禁酒令”作出了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政纪处分等相应的处罚的规定。
四是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力度。成立了以纪检书记为组长、政治处、监察室、行管科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督查组。
五是对外出办案人员加大监管力度。辖区内办案人员中午不准在营业性餐馆就餐。大市范围内中午就餐必须向督查人员报告就餐时间、地点、就餐人员,回院后接受检查。大市外(包括出省)办案临行前必须到督查组填写“禁酒”保证书,并有同行办案人员互为担保人。
六是对离退休、离岗尚未退休人员逐个谈心,明确上级规定,倡导为年轻干警做表率,为树立法院形象立新功。
七是对因疾患住院或长期疗养人员专人专访,除发放禁酒“告知牌”外,由其直系亲属共同签订执行禁酒令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