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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法院四项举措为平安建设创造优良的司法环境

  发布时间:2009-08-31 17:43:04


        如何利用手中的审判权,更好的服务平安建设,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自身实际,四项举措,为平安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强化司法职能,为平安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执行好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从根本上疏导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实现标本兼治;积极参与镇村平安建设工程,指导联系单位抓好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二、落实司法为民,把群众满意作为平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亲民、爱民、为民,公正文明司法,”这一主题,在诉讼程序上便民,完善导诉、判后答疑和司法救助等便民诉讼机制,尽力消除诉讼不便现象;在裁判结果上护民,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努力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实实在在地通过司法途径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增强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亲和力。

        三、创新工作机制,清除不利于平安建设的机制障碍。积极完善规范有序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公正高效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以人为本的司法政务保障机制和全程覆盖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等工作机制,探索服务平安建设的新路子、新模式。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平安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在全院干警中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实现各项工作的量化管理、动态管理,充分调动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现司法能力明显增强,干部素质整体提升,使法院队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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