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永城市人民法院举办了《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本院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对群众在立案登记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问题。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商丘日报、永城电视台、永城广播电视台、汉兴网、今日永城报社等媒体记者以及永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
发布会由政治部干警洪晓辉主持,永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辛贺和立案一庭庭长王苗就记者们提出的“不予登记立案有哪些情形”、“违法滥诉将受到哪些制裁”、“为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贵院做了哪些准备性工作”、“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会如何处理?”等热点问题一一详细解答。
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永城市法院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群众需求采取有效措施,因势利导,取得良好效果。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深化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成功引调案件258件,诉前纠纷调解率达23.2%。第二,构建“二微一网二电”平台,通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设备,及时发布立案程序、诉讼须知、诉讼指南等诉讼服务相关信息。第三,立案窗口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举措,认真文明接访,做好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工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涉诉信访。
一年半来,永城法院共接收诉状16500余件,当场登记立案率99.34%。从受案类型看,各类型案件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民事案件14400余件,行政起诉100余件,执行申请27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