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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爱遭拒起邪念 强奸网友法不容

  发布时间:2009-09-03 10:55:30


        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讯    因向女网友求爱遭到拒绝,气急败坏,先是殴打女网友,又欲行强奸,由于女方极力反抗,虽未遂终获刑。8月17日,睢阳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吕某,男,1990年8月8日出生。2009年5月6日下午13时许,被告人吕某电话约网友侯某到商丘市睢阳区闫集工业园区友谊网吧三楼一号包间内,先要求与被害人侯某某谈对象,遭到拒绝后,被告人吕某对侯某进行殴打,欲对侯某实施强奸,遭到侯某极力反抗,强奸未遂。

        睢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在要求与侯某谈对象遭拒绝后,便对侯某进行殴打,意图强行奸淫侯某,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吕某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未遂,比照既遂犯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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